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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0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
发布日期: 2018-05-30 成文日期: 2018-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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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0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5-30 09:01:16 【字体: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10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袁海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建筑房屋采暖节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冬季供暖是重要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您提出的建议对优化设计方案、保证节能材料材质、改善供暖质量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目前,我市的墙体材料主要是利用工业废渣为主要原材料的混凝土砌块,新建建筑利用率达99%。保温材料,是以模塑聚苯乙烯泡沫板(EPS板)为主的保温材料。建筑外窗则全面采用了三玻或双玻低辐射玻璃(Low-E)新型绿色外窗。以上材料均为国家提倡的节能保温材料。我市建筑节能材料一直以来均采用产品认证制度,对建筑围护结构采用的材料严把质量关、节能关。当前,新建建筑使用的这几种材料基本达到节能标准。也有个别工程项目,由于施工单位受利益驱使存在偷工减料现象。
  我委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强如下工作:
  一、加强设计施工图审查
  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图中心在今后的图审工作中,要严格依据辽宁省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标准》(DB21/T1476-2001)等国家、地方相关节能的规范和标准,对我市住宅建设的施工图进行技术性审查。经过审图中心审查的住宅施工图设计文件在设计上必须满足国家对于住宅的节能标准要求。
  二、要进一步严格监控使用建筑节能环保材料
  今后要加大对建筑节能环保材料的备案审查工作和市场检查力度,加强监管,严把质量关、节能关,保证让围护结构和节能材料达到节能标准。
  三、要进一步加强全过程的监管
  住建委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对房屋采暖节能建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各负其责:施工图审查中心对设计文件提出必须按照节能标准进行设计,标注节能材料、部品、设备的性能指标;工程质量监督站定期到施工现场检查施工质量,从下达监管计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严格监管;节能墙改办对新建工程开展建筑节能设计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对工程跟踪管理,并将现场检查记录建立完整的建筑节能工程项目档案,对不按照规定检测和使用不合格材料的,督促整改;有不良记录的将不予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四、严格房屋验收管理
  今后要进一步对新建建筑依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开展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并请专业检测部门对房屋节能性能进行检测:即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测和窗的气密性检测。现在房屋质量验收的权限已经下放到区级建筑行政管理部门,市住建委将在全市工程质量会议上,要求各县区管理部门加强对供暖设施的验收管理。
  今后,我们将根据代表建议,从设计审查、材料检测、施工监管和质量验收上,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建筑保温材料和供暖材料的使用和监管力度,让房屋更节能,让百姓更受益,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