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lyhcyj-2026-00031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
| 信息名称: | 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利用自然资源和地理优势壮大村集体经济 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5020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林草局 |
| 发布日期: | 2026-04-10 | 成文日期: | 2026-04-10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 ||
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利用自然资源和地理优势壮大村集体经济 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5020号)答复
艾福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自然资源和地理优势壮大村集体经济 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本溪森林资源禀赋与区位优势,把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以盘活林地资源、发展林下经济、延伸产业链条、健全利益联结为核心,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持续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促进林农稳定增收致富。
一、摸清资源底数,盘活林地经营权
开展集体林地资源清查与农村集体财产清查,全面摸清集体林地面积、权属、利用现状,建立规范管理台账。完善林地承包合同,规范流转行为,在桓仁县开展流转期限5年以上林地经营权不动产证发放试点,放活林地经营权,让资源变资产。严格执行林下经济发展政策,在非禁止利用林地开展抚育时,天然林伐后郁闭度放宽至0.5、人工商品林放宽至0.4,保留株数放宽至下一个径阶,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政策保障,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夯实资源基础。
二、推动全链融合,拓宽增收致富渠道
依托“中国山参之乡”“辽宁特产红松籽之乡”品牌优势,构建一产固基、二产增值、三产引流融合发展格局,多渠道壮大村集体经济。一是稳固一产基础,扩大规模效益。2026—2030年,每年新发展红松特色经济林基地0.55万亩、林下参(山野菜)等林下药材基地0.85万亩,以标准化、规模化种植筑牢村集体增收根基。二是做强二产加工,延伸增值链条。聚焦精准招商,依托溪商资源、行业协会开展平台招商;对接龙头企业实施产业链招商;联合商务部门搭建外贸引资通道,重点引进林下参、红松籽精深加工与药食同源项目,强链补链延链,提升产品附加值,让村集体共享加工收益。三是做优三产业态,激活生态价值。大力发展森林康养、森林体验、森林度假等新业态,打造“林上采摘+林下种植+林中旅游+林外加工”全产业链模式,推动生态、经济、社会价值同步提升,为村集体经济注入持久动力。
三、强化品牌引领,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坚持“乡土特、生态野”原则,以品牌建设为抓手,推动本溪林产品从“资源优势”向“品牌优势”转变,提升村集体经济市场盈利能力。一是强化品牌载体支撑,依托国家桓仁山参产业示范园区、6家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示范效应,扎实推进地理标志产品认证、“辽宁优品”等品牌申报工作,巩固“中国山参之乡”“辽宁特产红松籽之乡”金字招牌。二是讲好品牌故事,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挖掘林下参、红松等产品的生态内涵与文化价值,树立鲜明品牌形象,提升市场占有率与溢价能力。三是筑牢品质根基,加强林下参、红松等种质资源保护,推广生态培育技术,建立特色经济林与林下道地中药材标准化生产体系,以标准化保障品牌质量,以品牌化提升村集体经济附加值。
四、坚持科技赋能,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以科技创新为引擎,推动林下经济从“传统种植”向“智能高效”转型,为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一是做强种质繁育,扎实推进红松、林下参种质资源保护,巩固本溪县清河城实验林场国家红松良种基地建设成果,2026-2030年,每年新发展林下参育种基地50亩,完善种源基地配套设施,推动良种繁育专业化、标准化、产业化。二是攻坚技术攻关,引导加工企业、经营主体与科研机构、高校合作,聚焦林下参病害仿野生栽培、无公害病虫害防治、轮作技术及红松籽、林下参储藏保鲜、精深加工等关键技术开展研发,提升林地利用率、土壤肥力与产品加工水平。三是加速成果转化,完善科技服务与推广体系,通过科技下乡、技术培训等形式,将先进种植、管理技术普及到基层,提升种植户与经营主体的标准化、科学化水平,以科技赋能保障产业提质、村集体增收。
五、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要素保障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政策支撑与利益联结机制,为村集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一是优化制度保障,放活林地经营权、优化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与生态补偿制度,打破林地资源利用壁垒。二是培育经营主体,支持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联合经营模式,构建“企业带合作社、合作社带农户”的发展格局,让村集体深度参与产业收益分配。三是强化要素支撑,拓展东北林权交易中心服务功能,打破资金、技术、人才壁垒,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林地流转与林业投资;创新金融支持机制,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林农创业提供资金保障,形成多方协同、共建共享的发展合力。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吸纳您的宝贵建议,进一步细化举措、狠抓落实,以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本溪提供坚实支撑。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