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whlvhgbdsj-2025-00017 | 发布机构: | 本溪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
| 信息名称: | 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完善民宿综合评价体系促进我市民宿健康发展的建议》(第4011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 |
| 发布日期: | 2025-05-29 | 成文日期: | 2025-05-29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完善民宿综合评价体系促进我市民宿健康发展的建议》(第4011号)答复
唐菁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民宿综合评价体系促进我市民宿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民宿基本概况
目前全市民宿、农家乐共300余家,床位8千余张,其中可列为精品民宿的40余家,共有床位500余张。按照文旅部《〈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实施工作导则》,我们积极向上级文旅部门推荐重点民宿企业,2022年的小市一庄、2023年的城外鱼庄。2024年本溪县溪水楼民宿被评为国家甲级民宿,成为辽宁中部城市经济圈唯一获评单位,为全市民宿的发展树立标杆典型。
二、完善评价指标体系
目前,我市已着手优化民宿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除了现有的卫生、安全等基础指标外,将进一步细化服务质量指标,如增加对民宿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响应速度、个性化服务等方面的考核。同时,强化特色文化指标,鼓励民宿挖掘本溪当地的文化元素,如满族文化、民俗风情等,将其融入民宿的装修风格、服务内容中,并作为重要的评价内容。对于环保指标,也会重点考量民宿在节能减排、垃圾分类处理等方面的表现,以此引导民宿实现绿色发展。
三、丰富评价主体与方式
为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全面,我们计划丰富评价主体。除了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评价外,会充分引入游客评价、行业协会评价以及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游客作为民宿服务的直接体验者,其评价将通过在线评价平台、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收集;行业协会凭借其专业优势和对行业的深入了解,能够从行业规范、自律等角度给出评价;第三方专业机构则可以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和标准,对民宿的硬件设施、管理水平等进行专业评估。同时,定期开展民宿互评活动,促进民宿之间的交流与学习。
四、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对于评价优秀的民宿,给予政策扶持,如税收优惠、资金奖励等,进一步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同时在宣传推广方面予以重点推荐,提升其知名度和美誉度。对于评价不达标的民宿,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等级评定资格。此外,还会建立评价结果公示制度,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为游客选择民宿提供参考,同时也增强民宿的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
五、加强培训与指导
为帮助民宿经营者更好地理解和适应新的综合评价体系,我们将组织专业的培训与指导活动。邀请行业专家、优秀民宿代表等进行授课、分享经验和做法,提高民宿经营者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建立一对一的帮扶机制,对于一些经营困难或评价较低的民宿,安排专人进行指导,帮助其找出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5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