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中共本溪市委本溪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信息名称: 中共本溪市委本溪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2022年度决算 主题分类: 政府部门
发布日期: 2023-09-15 成文日期: 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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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本溪市委本溪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2022年度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15 08:22:51 【字体:

  中共本溪市委本溪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本级)2022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本溪市委本溪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概况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中共本溪市委本溪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中共本溪市委本溪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2022年度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项目绩效表

  第一部分 中共本溪市委本溪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概况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规定和部署及具体要求,承担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推动全市信访工作的开展。

  2.承办上级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受理接待来市、去省、进京和到市信访接待大厅的上访群众,受理群众通过来信、网上投诉;向上级党委、政府请示、报告重大信访事项;做好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

  3.向有关地区和部门转送、交办、移交信访事项并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市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督办并反馈有关情况;负责落实交办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的主体责任和稳控责任;审核省级、市级信访专项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4.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去省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协调各级党政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行使“三项建议权”;向社会公开信访工作情况。

  5.对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及时搜集整理,准确地报送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调查研究和信访统计分析,分析信访形势,掌握信访动态,提出有关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

  6.推动全市信访矛盾的排查化解,对重要信访问题及时开展信息预警,在重大政治活动、重要敏感时期及时收集信息,研判信访形势。

  7.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检查、考核指导各县(区)和市(省)直部门信访工作机构履职情况。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负责信访案件评审会议工作。

  10.职能转变。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办理群众信访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重大信访矛盾隐患排查情报收集预警和信访稳定形势研判分析工作;加强对群众进京上访的协调处理工作。

  第二部分 中共本溪市委本溪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本级)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010.97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2010.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0.9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119.91万元,增长125.68%,主要原因:一是特定目标类项目市级信访稳定专项资金财政拨款收入585.38万元;二是特定目标类项目市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财政拨款收入487.24万元;三是市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前期费用财政拨款收入148万元。

  (二)支出总计2010.9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78.4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6.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61万元。

  2.项目支出1532.53万元,主要包括市级信访稳定专项资金、市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市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前期费用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119.91万元,增长125.68%,主要原因:一是特定目标类项目市级信访稳定专项资金支出585.38万元;二是特定目标类项目市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支出487.24万元;三是市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前期费用支出14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单位2022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1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45万元,项目支出1532.5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10.97万元,比上年增加1119.91万元,增长125.68%,主要原因是市级信访稳定专项资金、市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市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前期费用等业务支出。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8.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74万元,其他支出148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8.53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38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2)信访事务869.76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

  (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14.77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69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离退休17.41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86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6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

  (4)抚恤0.77万元,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39.74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39.7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

  (2)购房补贴7.1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

  4.其他支出148万元,包括:

  (1)其他支出148万元,主要是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3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压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7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压减。与上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1万元,主要用于油卡充值、ETC充值、车辆保险、车辆维修养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8.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3.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日常公用经费44.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61万元,同比减少195.35万元,降低81.41%,主要原因是上年办公取暖费、驻外控访支出未列进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资金107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073.54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69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880.31万元,自评平均分98.32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政务公开审批、信访经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各部门物业管理经费”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3880.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880.3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资金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人员经费和工作运转,严格按照绩效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本溪市市级信访稳定专项资金等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溪市市级信访稳定专项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6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73.54万元,执行数为585.38万元,完成预算的54.5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召开市信访联席会议20余次,议定解决信访案件87案,全年实际执行总金额711.84万元,其中市本级执行585.38万元,转移支付县区126.46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议下一年度继续全额安排;二是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通过开展项目评价工作,我部门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做好绩效目标监控、评价等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支出(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中共本溪市委本溪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本级)2022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中共辽宁省本溪市委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公开表.xls


  第五部分    项目绩效表

014001中共本溪市委本溪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210500000本溪市市级信访稳定专项资金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