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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如何进行信用修复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24-09-06
信件索引号 202400641
信件内容
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如何进行信用修复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信用中国(辽宁本溪) 回复日期 2024-09-06
办理结果
根据《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8号)的相关规定,“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建立信用信息修复制度的,由认定单位受理相关修复申请。”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国市监信规〔2021〕3号),规定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失信信息信用修复管理工作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涉及市场监管(含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信用中国”网站在收到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信用修复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同步更新相关修复信息。如相关主体向“信用中国”网站申请修复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需提交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或者其他准予信用修复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