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rmzf-2019-00131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名称: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 2019-11-21 成文日期: 2019-11-21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政办发〔2019〕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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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1 11:59:29 【字体: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本政办发〔2019〕48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本溪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溪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 91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19〕6号)精神,切实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综合交通运输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政策引导、市场驱动,重点突破、系统推进”原则,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为主攻方向,切实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运输结构不断优化,铁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比例不断提高,普通公路货运超载率持续降低,普通公路货运治理取得实效,综合运输效能显著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积极推动“公转铁”,加快提升铁路运能

  1.着力提升干线铁路运能。加快推进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铁路基础设施项目,积极争取省政府帮助协调中国铁路总公司将溪田铁路电气化提速改造项目纳入国家铁路网发展规划,力争到2020年我市铁路营运里程达到311公里,形成内联外通、点线结合、对外放射、对内成网的路网结构,逐步缓解部分区段货运能力紧张局面,提升路网运输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铁路本溪车务段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到2020年,全市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原则上全部修建铁路专用线;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于2019年达到70%以上,2020年达到 8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铁路本溪车务段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本钢集团有限公司配合)

  (二)开展公路货运治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1.强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健全市、县两级治超管理体系,形成“政府主抓、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依法治超”工作格局,将治超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严格落实国家治理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运输认定标准和处罚标准。加大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力度,重点加强矿山、水泥厂、砂石厂(场)、物流园区等重点能货运源头单位货车出场(站)装载情况检查,禁止非法改装及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上路行驶。严格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加大大宗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执法力度。加强科技治超,实现跨区域、跨部门治超信息资源交换共享,落实“一超四罚”。倒查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货物装载源头,依法追究源头企业及人员责任。继续加强信用治超,严格落实公路治超“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牵头,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2.推动货运车辆结构调整。深入推进货运车辆标准化工作。巩固运输车辆治理工作成果,严把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准入关,加大车辆技术规范化治理工作力度,引导推广多式联运标准车型,促进标准化车型更新换代。按照“标准引导、疏堵结合,更新替代、循序渐进”原则,引导督促行业、企业加快不合规车辆更新淘汰,促进标准化车型更新替代。(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3.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集约高效发展。促进“互联网+货运物流”模式创新发展,打造高效物流体系,推动物流服务模式创新。一是深入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开展无车承运人试点调查研究工作,鼓励无车承运企业利用货运资源整合社会车辆,组织多式接驳运输。鼓励大型工矿企业、铁路运输企业开展无车承运业务,组织公路与铁路、水路接驳运输。二是推进货运枢纽转型升级,优化运输结构,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优势,强化干线运输和末端配送通达能力建设,提升全市综合运输服务水平。(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

  (三)加快推进多式联运提速发展

  1.加快联运枢纽建设和装备升级。大力推广集装化运输,支持企业加快多式联运运载单元、快速转运设备、专用载运机具等升级改造,提升接驳、转运效率,促进集装化、厢式化、标准化装备应用。(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

  2.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积极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人,支持有实力的运输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变。鼓励骨干龙头企业在多式联运单证统一、数据信息交换共享等方面先行先试,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重点扶持培育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北方恒达物流产业园建设,为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物流服务。发挥协调作用,努力促进北方恒达物流产业园与营口港达成合作意向,力争促成北方恒达物流有限公司和营口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就无车承运、港口贸易、陆海联运、铁海联运等多方业务达成合作意向,开展多式联运和甩挂运输业务。同时争取将双方合作的多式联运、甩挂运输信息纳入本溪市物流信息平台,实现货源和运输的有效衔接。(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配合)

  (四)积极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

  1.建设绿色货运配送体系。整合存量、优化增量,加快构建一级物流分拨、二级共同配送、三级末端公共取送的三级城市配送网络布局。加大力度扶持我市泰运交通物流中心、华联商厦有限公司物流中心、辽宁天士力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等干支衔接型物流园区(货运枢纽),进一步完善城市配送网络节点及配送车辆停靠装卸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配送基础设施。创新推广集约化运输组织模式,促进城市配送企业从“多、散、弱”向“专、精、强”转型。(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

  2.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加快全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到2020年,市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逐步提高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各县(区)要加大充电桩、换气站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货流密集区域,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桩和换气站。在物流园区,铁路物流中心等推广使用电动化、清洁化作业车辆。(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牵头,市邮政管理局配合)

  3.引导绿色低碳运输。结合《开展淘汰城市建成区超标柴油货车工作方案》,加大对市区范围内重载机动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车尾气排放的监管力度,市生态环境部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市交通运输部门定期开展联合路检路查、停放地检测,严厉打击柴油货车等各类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要严守货车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及年度审验的事前环保检测把关,对不符合标准车辆不予年审并负责注销相关手续,不断压缩不符合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活动空间,引导车辆所有人主动淘汰。(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4.推进城市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鼓励铁路运输企业加强与连锁超市、第三方物流企业、零担干线运输企业等合作,引导城市生产生活物资、商品汽车等中长距离公路运输有序向铁路转移。(市商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五)推进信息资源整合

  1.加强公共信息交换共享。加强跨行业、跨区域等信息资源整合,引导多方信息平台集聚化发展,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建立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并力争将我市重载物流货车的卫星定位数据以及配货运力等信息对接到我市智慧城市智慧交通系统中。(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

  2.加强信息报送和监测分析。完善运输结构调整指标体系,全面反映运输结构调整成果。研究探索相关分析方法,加强货物运输“公转铁”运行动态、多式联运发展状态、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等信息运行监测。及时、准确完成各项指标填报,不断提高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质量。(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铁路本溪车务段、本钢集团有限公司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保障力度

  1.加大资金等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车购税、中央基建投资、燃油税返还等资金支持,对公路集疏运、多式联运枢纽(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支持。严格执行国家对老旧车辆淘汰、新能源车推广应用等经济补偿政策规定。鼓励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成效显著的工矿企业,在分解错峰生产任务时适当减少限产比例。(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2.积极落实用地支持政策。加大铁路专用线用地支持力度,将列入国家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的铁路专用线项目(不含物流园区),纳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受理范围,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在国土空间规划指导下组织编制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方案,保障用地指标。对急需开工的国家重点铁路专用线控制性工程,按照相关规定向自然资源部申请办理先行用地手续。(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铁路本溪车务段配合)

  (二)加大督导考核力度

  1.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密结合当地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用地结构,加快组织制定本地区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实行“一县一策、一区一策、一企一策”,细化分解目标任务, 制定责任清单、推进线路和时间节点,科学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2.强化督导考评。全面落实各县(区)政府运输结构调整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的督导考评,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要建立健全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动态评估机制,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推进落实不力、实施效果较差的部门和企业,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实到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保障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坚持疏堵结合,强化货运市场和重点企业监测。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切实做好运输结构调整推进过程中的风险识别和矛盾化解。完善从业人员社会保障、职业培训等服务,积极培育拓展新兴市场,推动行业创新稳定发展和转型升级。(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2.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认真做好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舆论引导,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做好典型宣传、深度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积极争取各方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政策解读:关于《本溪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