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名称: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 2021-12-28 成文日期: 2021-12-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政办发〔2021〕37号
关键词: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8 15:03:41 【字体: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本政办发〔2021〕37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城市

  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推动城市更新,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溪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为推动城市更新,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实施方案》(辽政发〔2021〕16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十四五”期间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溪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和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按照“生态立市、产业强市、人才兴市、惠民富市”发展战略,紧扣“三市四区”发展定位和“七个重点领域新突破”、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建设宜居、绿色、低碳、智慧、韧性、人文、活力城市,扎实推进“实力本溪、活力本溪、美丽本溪、平安本溪、幸福本溪”建设,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走出一条集约型内涵式城市高质量发展新路,实现新时代本溪振兴取得新突破。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一个尊重,五个统筹”。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不断增强城市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提高城市的承载力、宜居性、包容度。

  ——坚持“以人为本,增进福祉”。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把依靠人民、造福人民、植根人民化为切实行动,激发人民创新创业创造的潜力、共建共治共享的动力,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建设人民满意城市,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绿色发展,科学推进”。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城市更新全过程,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突出问题导向,量力而行,科学确定更新目标,制定可实施的更新方案,统筹推进。

  ——坚持“创新主导,树立典型”。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加快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形成一套与存量提质改造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政策体系和更新成果。在绿色城市建设、宜居城市创建、智慧城市构建、人文城市塑造、活力城市激发方面,树立更新典型,努力为部省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提供示范案例。

  ——坚持“特色发展,内涵建设”。彰显老工业基地风采,突出地域特色。积极参与“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协同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区。

  三、工作目标

  推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重现城市的活力与繁荣。加快构建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高品质城市发展格局。提升城市魅力,让城市吸引人、聚集人、留住人,让人民生活更舒适、更自豪、更有尊严,让城市成为人民的安居之所。激活城市动力,丰富新业态、营造新场景,实现“人随产走”到“业随人留”的转变,让城市成为人民的乐业之地。挖掘城市潜力,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百姓看得见历史、读得出文化、赏得出山水、记得住乡愁,让城市成为人民的向往之都。

  到2025年,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初步建立;绿色低碳发展内生动力增强,城市绿色能源和多能互补综合利用,生态活力有效激发;参与数字辽宁、智慧强省建设,智慧活力获得提升;打造历史底蕴厚重、文化特色鲜明的城市、街区和小镇,人文活力赓续传承;项目建设深入实施、更新成果多元呈现、积极形成示范经验,创新活力不断释放。为构建营商环境好、创新能力强、区域格局优、生态环境美、开放活力足、幸福指数高的振兴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城市更新主要预期目标(2025年)

城市活力得到新激发

形成5个更新区域典型案例。建立低值低效空间台帐,制定激活时间表路线图。

城市环境得到新改善

基本完成对2000年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实现改造后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对照住建部《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建设5个完整居住社区。

城市建设推动低碳新转型

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100%。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城区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培育1-2家钢结构等装配式示范产业基地。

智慧场景实现新应用

搭建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

城市文脉丰富新内涵

积极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中国传统村落。加快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和挂牌建档工作。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城市双修,建设绿色城市

  1.创建完整居住社区。合理确定居住社区规模和建设标准,建设完整居住社区,推动社区消费扩容提质。实施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积极改造提升公共服务设施、便民服务设施、文化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安防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推动永顺、泉涌、长山社区建设完整社区。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五年规划,从2022年开始,大力推进城市中小学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改造和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到2025年全面改善城区55所中小学办学条件。按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求,对新建居民小区,要按照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标准要求,一并纳入小区建设中,不断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加快做好光纤入户和多网融合,鼓励“一店多能”提供多样化便民服务。全面推进新建小区和商业楼宇严格落实国家光纤到户标准,加快既有住宅小区光纤到户改造,2025年底城市光纤入户率100%。鼓励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通过平台接入电子商务、健身、文化、旅游、家装、租赁等各类优质服务,拓展家政、教育、护理、养老等增值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市通管办、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2.开展生态修复。有计划、有步骤地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湖泊、湿地、植被,积极推进采矿废弃地修复和再利用,恢复城市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功能。加强城市绿廊、绿道建设,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大力开展太子河百里生态水长廊项目建设,实施太子河小堡公园改造提升、太子河城区段岸线治理及慢行系统工程。深入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生态修复,促进转型升级发展。实施南芬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3.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有序实施城市功能完善和有机更新,加强城市地下和地上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建设2021年城市排水防涝提升工程、林家污泥填埋场封场工程。及时治理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提升道路通行品质,实施彩屯桥匝道维修及互通建设、太子河北岸滨河北路(彩屯至林家段、威宁至梁家段)维修改造、峪明路2号桥改造、孤山桥改造工程。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开展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提升街区整体环境。推进特色街区建设,打造一刻钟便民智慧服务商圈和精品街巷。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5 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4.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充分尊重群众需求和意愿,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改造中科学利用新型能源,合理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节水器具等绿色技术和产品,提高既有建筑绿色化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增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便民商业设施。小区配建幼儿园,到2025年完成配建公办或民办普惠幼儿园2所。力争完成全市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的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对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因地制宜地采用绿色技术和产品,实施绿色化改造。倡导开展大片区改造,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统筹规划、联动改造,加强各类配套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共建共享。鼓励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创新物业管理模式,力争实现改造后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本溪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5 年

  5.打造公园中的城市。构建城市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布局高品质绿色空间体系。巩固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建设成果,参与建设国家城市群,打造公园中的城市。完善绿地系统规划,推进城市公园绿地建设,促进新老城区绿地均衡分布,提高绿化和水域面积比例,结合城市自然条件和城市组团布局,建设城市湿地公园、区域绿道网以及城市绿廊,推动凤凰山体育公园二期工程、峪宁路红枫园工程建设。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目标,通过留白增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破硬植绿等方式,增加社区公园、街头游园等小微绿地,把公园建在市民家门口,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和民生改善相统一。建设太子河城市文化公园、城市口袋公园,新植栽补植行道树1万株,完成裸地治理及造园工作15公顷。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推进节能减排降耗,建设低碳城市

  6.升级城市建设运营模式。推动城市建设运营模式向绿色低碳转型,建立“美丽城市”评价体系,积极开展试点建设。促进城镇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升级,加快生活污水管网补短板,建设福金沟污水管网工程、千金暗渠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提升生活污水收集效能,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化"。加快建设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建设林家污泥填埋厂封场工程。促进城市交通体系绿色低碳升级,推动城市道路网络优化,建设自行车慢行系统,引导绿色低碳出行。开展城市道路慢行交通安全违法整治,整治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等行为,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促进城市环境绿色低碳升级,提升生态碳汇能力,发挥城市绿地吸碳放氧能力,增加城市绿量和绿化覆盖率,有效发挥固碳作用。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7.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提升建筑领域节能标准,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推行“装配式+超低能耗+健康性能”绿色建筑体系,推进绿色建筑体系一星级建设。建设辽宁河山建筑部品、部件装配式示范基地,控制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发展装配式建筑,培育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加强对绿色低碳科普宣传,引导市民树立低碳理念,倡导公交优先、绿色出行。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让垃圾分类成为生活习惯,推动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单位、进街道、进社区、进家庭”,引领生活新风尚。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千金垃圾处理厂填埋区续建工程,实施餐厨垃圾分类。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聚焦应用场景,构建智慧城市

  8.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 )平台建设。通过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打造智慧城市的基础平台。推动数字城市和物理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和管理。建设数字孪生城市,高标准构建城市大脑和网格化管理体系。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三维电子报建,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推进 CIM 基础平台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其他行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城市体检、城市安全、智能建造、智慧市政、智慧社区、智慧交通、智慧园林、政务服务、公共卫生等领域深化平台应用。参考省内试点城市的先进经验,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完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建筑科技等领域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5年

  9.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建立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等为一体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整合各行业应用业务系统,实现与省和国家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监督、综合评价,及时响应、快速回应群众关切,有效解决城市运行和管理中的各类问题。打造政府数字治理新模式,建成“一云、一网、一平台、多应用”的政务信息系统。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市党群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5年

  10.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和改造。实施“从无到有”和“从有到优”两步走,改造热力管网100公里,新建改造城市供水管网150公里,在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基础上,对城镇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热力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和智能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推进智能化感知设施建设,实现对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数据的全面感知和自动采集。建设多功能智慧灯杆。对管网漏损、防洪排涝、燃气安全等及时预警和应急处置,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利用和设施安全运行。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本溪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5 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11.协同发展智慧城市。加快停车设施智能化改造和建设,推动本溪市智慧停车建设。以加快停车设施建设、解决停车供需矛盾、构建现代化停车体系为宗旨,以规划引领、资源统筹、智慧共享、多元建设、系统发展为思路,设置高位视频图像采集设备、智能化路灯杆作为城市运营管理终端并兼顾信息采集、传输、发布作用,建设停车设施。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市通管办、市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5 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传承历史文化,塑造人文城市

  12.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积极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申报工作,完成本溪市8处历史建筑与桓仁县天后街1处历史文化街区的申报、规划、挂牌、建档等工作。将历史文化遗存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城市规划设计、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生活需求以及打造传世精品相结合,保护好历史建筑、保护好文物、保护好历史文化街区,展现老城新貌。对本溪甲楼、天主教堂历史建筑进行更新活化利用。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

  13.做好工业遗存保护和开发利用。开展工业遗产的调查普查和认定,分等级进行保护或开发利用。探索工业遗存国有资产确权和合法流通交易体制机制。以工业遗存保护利用为切入点,充分挖掘工业遗存开发利用新模式,推动老工业城市从“工业锈带”转变为“生活秀带”。推动本溪湖工业遗产群项目,包括1号高炉炼铁展示馆建设和焦炉加固项目、本钢一铁厂旧址洗煤楼修缮项目、推进本钢二电旧址发电车间建设本溪市美术博物馆项目、推进本钢一铁厂旧址至本溪煤矿中央大斜井景区道路修整项目实施、推进本溪煤矿中央大斜井地面建筑加固项目实施,同时筹备中央大斜井展示项目。加大矿坑改造力度,积极推进矿坑综合治理与修复。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以厂房租赁、企业资产重组等多种方式,实现市场化运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激发内生动能,打造活力城市

  14.加快提升产业发展。推动产业集聚,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产城融合。统筹安排城市空间、资源、环境和人力资源等要素,增强城市承载力,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建设辽宁本溪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拓展城市商圈,推动步行街改造,促进多样化商业业态发展,进一步增强区域商贸辐射功能。推动城市商业中心向活力中心转型,植入新兴产业,注入新业态,发展楼宇经济,实现老城新值。推进东明二路步行街维修改造。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市金融发展局、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15.盘活存量资源。加大城市各类闲置或低效空间资源排查力度,摸清底数。整合创新要素,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弹性灵活的“一案一策”制度,盘活城市各类闲置或低效空间资源。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两块地”处置工作,不断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盘活开发区闲置厂房。推动实施原本溪大学校址改造开发再利用项目、原殡仪馆改造利用体育公园项目。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

  16.完善住房制度。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加强部省市联动管控,夯实城市主体责任,加强住房和土地联动,发挥住房发展规划引导作用,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完善长租房政策,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公租房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筹集,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将符合规定的现有各类政策支持租赁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便民化。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

  17.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提升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县城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各县区依托丰富森林资源和优质水资源,在协同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上积极探索实践。各县区积极融入以沈阳为中心的都市圈建设。发展特色鲜明、优势明显、宜居宜游宜业的县城。实施288个行政自然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1781个自然村组的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2022年开工建设集本线八盘岭隧道(左幅)改建工程,实施本宽线甬子峪西街至小滴子段、柞本线黑沟至二户来段干线公路改造工程;加强52所农村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备设施,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18.增强城市韧性。根据省级统筹部署安排,识别风险来源、制定应急预案、升级技术能级、丰富处置手段,提高城市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快应急救援体系、抢险救援专业队伍、应急设施建设,建设本溪市应急管理指挥中心、太子河南岸滨河南路韧性提升改造。加强人民防空设施建设,规范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和使用,提高应对大规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平山甲楼改造项目人防工程、溪山云著一期项目人防工程、欧洲城八期太古里项目人防工程、辽宁芳华龙宝中医温泉康养小镇项目人防工程、溪山云著二期项目人防工程。加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建立城市治理风险清单管理制度,分类制定风险防控方案。完善跨部门信息共享、协同预警的信息交流机制和联防联控机制,实现城市安全风险源头管控、过程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管理,提升城市安全韧性。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推进机制

  (一)建立完善城市更新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

  1.建立法制体系。在省级出台《辽宁省城市更新条例》基础上,制定本溪有关城市更新办法,完善更新、扩建、改造方面的政策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与省级形成上下联动、互为补充的城市更新工作机制。

  完成时限:2025年

  (二)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机制

  2.基础档案制度。按照省级建立的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和房屋定期普查制度,全面摸清城市底数,利用CIM技术分类建立城市基础数字档案,建设“数字城市”,实现城市房屋、道路、桥梁、地下管线等设施的数字化管理。

  完成时限:2025年

  3.城市体检评估制度。按照“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常态化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建立城市体检评估的指标体系,以城市自体检、第三方体检和社会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体检评估信息平台建设,实行“体检、评价、诊断、治理、复查、监测预警”的工作流程,开展城市体检,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完成时限:2023年

  4.效能评价制度。提升城市设施运行水平和服务能力,定期对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运行能力进行效能评价,科学评判城市运行水平。

  完成时限:2023年

  5.项目生成制度。结合城市体检结果和实施效能评价结果,科学引导生成城市更新项目储备库,定投资事项、定项目方案、定资金来源;建立项目实施库,定实施计划、定工作责任、定督考办法,建立科学的城市更新项目生成制度。

  完成时限:2023年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本溪市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建立组织协调机制,确定牵头单位,落实部门责任和分工。

  (二)营商环境保障。营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助力城市更新。在更新项目有关政策标准出台前,有关项目可参照新建同类项目标准,本着积极改善、力争提高的原则监督管理。

  (三)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制定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方案,把新城建、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等城市更新内容作为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纳入项目建设清单。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博览会平台作用,推介城市更新项目,展示城市更新成果。

  (四)市场化运作。运用市场经济手段,研究规划、土地、公共资源政策,探索房地产开发商转变为运营商的新模式,引入社会资本金进入社区更新、街区更新和工业遗存的更新保护工作。立足市场、面向市场、依靠市场、开拓市场,更好集聚新动能、转化新成果、孵化新企业、推动新产出,打造支撑城市更新的强力引擎。

  (五)促进多元化投资。积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筹资体系。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对城市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通过PPP、REITs 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和运营。可探索政企合作模式,发挥国有企业支撑作用,发挥各类所有制企业优势,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六)增加要素投入。运用更新区域土地再利用激励政策,对更新项目鼓励创新,实行“一案一策”“一事一议”,探索简化土地手续,研究缩短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流程。水电气等专业部门可参与更新案的制定,对符合有关条件的更新项目实施用水、用电、用气、用网的扶持政策。

  (七)加强实效考核。把抓好城市更新工作与环保督察、文明城市创建、“绿叶杯”评选等结合起来,加强信息共享、结果互用。综合分析明查暗访、民意调查等数据,增强城市更新实绩实效核查的准确性和便捷性。全市各县区、各部门要各司其责、通力合作,取得城市更新工作显著实效,争取省政府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

  附件:本溪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附件:

  本溪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

  一、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关于城市更新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研究审议工作方案、政策措施、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有关重大事项,指导、推动、检查有关工作落实,安排部署与城市更新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吴世民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孟广华  市委常委、副市长

       高 巍  副市长

       牟傲风  副市长

       丁耀东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王旭征  副市长

  成  员:徐国成  市政府副秘书长

       董培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魏志辉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 雷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方 颖  市财政局局长

       张景伟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乃涛  市民政局局长

       刘景伟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丁 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大庆  市水务局局长

       王雨亭  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局长

       杜 平  市商务局局长

       闫振伟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

       吴英君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跃  市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赵常清  市教育局局长

       姜东新  市科技局局长

       邴忠友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 菲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 伟  市应急局局长

       于大勇  市通管办主任

       周远斌  本溪县县长

       田永军  桓仁县县长

       郭 鑫  平山区区长

       王福渊  明山区区长

       高 飞  溪湖区区长

       丛茂昆  南芬区区长

       张宏斌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和交办事项;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魏志辉、董培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政策咨询、指导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协调责任单位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相关材料;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政策解读:关于《本溪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