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rmzf-2020-0008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将全市防汛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 成文日期: | 2020-08-2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将全市防汛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的通知
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受今年第8号台风“巴威”影响,8月26日白天至27日晚间,我市将出现强降雨和大风天气,过程降雨量暴雨(50~100毫米)、局部有大暴雨(100~200毫米)。风力8~9级,阵风10~12级。依照《本溪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经市防指25日22时会商研判决定,自8月26日8时起,将全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调整为全市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工作。各县(区)要根据本地区风力、雨情、汛情的发展变化,根据“两个授权”机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并按照预案规定,迅速部署,抓紧落实相关措施,立即开展受威胁区域人口转移,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各县(区)辖区内重点区域受威胁人员必须于26日16时前全部转移完毕,做到应转尽转,并做好人员安置工作,防止回流。16时前关闭所有景点、景区、涉水涉河游乐场所,撤离全部滞留游客,同时做好对驴友的管控工作,安排专人24小时严把入口关,设立警示标牌禁止游人和驴友进入,确保人员安全。
各县(区)加强防御强台风工作,加强社会宣传,充分发挥平安微信群作用,建议市民减少外出;行人、车辆远离危险设施以及带电设施,尽量避免在低洼地带或地下通道停留;相关部门要组织清理室外物品,特别是要将楼顶的杂物及时清理,防止出现高空坠物;建筑工地全部停工,要对市政公用设施(如路灯等)、塔吊、树木、户外广告牌等进行加固;停止室外大型集会,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课闭园,校园维修改造项目一律停工;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船舶回港避风;防范大风对农业设施、果树和大田作物的不利影响;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和车辆的准备工作,做好灾后自救和重建工作,全面做好防御强降雨和强台风各项工作。
本溪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