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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8-24 成文日期: 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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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8-24 08:30:00 【字体:

  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年度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直机关工委)是市委派出机关,统一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为正处级,列市委工作机关序列。

  市直机关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撰写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指导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市委报告。

  (五)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六)配合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七)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市直各部门机关党委(总支)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八)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九)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级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十一)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市直机关科级干部和党务干部培训轮训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关于实绩考核工作的职责分工。市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并负责县区、高新区党建指标考核,同时承担市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市直部门的业务及党建指标考核。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包括:

  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内设下列机构:

  (一)办公室

  (二)组织部

  (三)宣传部(统战部、机关党委办公室)

  (四)群团工作部

  第二部分 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39.7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39.7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9.7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2018年收入是446.59万元,今年收入增加393.17万元,增长46.8%,主要原因:一是增加3名职工购房补贴8.17万;二是增加2名退休干部抚恤金,合计41.9万元;三是补发2014-2018年在职职工结算期职业年金23.1万;四是增加2017-2018年度机关工委和外事办、邮政管理局等中省直部门实绩考核绩效奖金合计300万;五是增加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经费20万。

  (二)支出总计829.2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74.2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1.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2.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2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7.78万元。

  2.项目支出5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去年支出446.59万,今年支出增加382.67万元,增加49.4%,主要原因:一是增加3名职工购房补贴;二是增加2名退休干部抚恤金,;三是补发2014-2018年在职职工结算期职业年金;四是增加2017-2018年度机关工委和外事办、邮政管理局等中省直部门实绩考核绩效奖金;五是增加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经费。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0.5万元

  主要是厉行节约、专款专用原因形成的结余。结余10.5万元为中省直部门实绩考核绩效奖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单位2019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4.26万元,项目支出55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9.26万元,与上年相比,去年支出446.59万,今年支出增加382.67万元,增加49.4%,主要原因:一是增加3名职工购房补贴;二是增加2名退休干部抚恤金,;三是补发2014-2018年在职职工结算期职业年金;四是增加2017-2018年度机关工委和外事办、邮政管理局等中省直部门实绩考核绩效奖金;五是增加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07.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2.83万元,资本性支出7.78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55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1.45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507.98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购房补贴、中省直各单位2017-2018年度实绩考核绩效奖金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87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结算期2014-2018职业年金和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等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19.6万元,主要是职工公积金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82.2万元,包括:

  办公费3.9万元、印刷费1.28万元、手续费0.18万元、邮电费4.17万元、取暖费9.93万元、物业管理费12万元、差旅费2.15万元、维护修费4.38万元、会议费0.94万元、培训费0.96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劳务费8.8万元、工会经费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车补2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92.83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7.8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工资等支出。

  (2) 抚恤金41.88万元,主要是两名退休干部去世伤葬费等支出。

  (3)医疗费补助23万,主要是职工体检和大额保险和补充保险等支出。

  (4)职工托儿费0.12万元。

  4.资本性支出7.78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及财务软件升级更换等支出。

  5.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55万元,包括:

  培训费22万元、绩效考核工作经费5万元、专题活动经费6万元、党建工作经费22万元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9年初预算少支出7.87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原因。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决算增加0.87万元,主要是按照上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本年业务,公务ETC费用和车辆保险和保养费用增加。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1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受邀来溪为市直机关党员干部作专题辅导报告的国内著名学者、专家等,2019年公务接待累计3批次,5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 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2万元,比2018年减少25.1万元,降低30.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和会议费培训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分别为党员干部培训经费支出、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工作经费支出、文化建设及党建活动经费支出,共涉及资金5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合理运用财政资金,高效使用财政资金,使各项资金落到实处,保障机关各项目正常开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