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rmzf-2019-00076 发布机构: 本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信息名称: 本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8-28 成文日期: 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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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8-28 15:58:42 【字体:

  本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和实名制管理,拟订全市各级机关行政编制分配方案和全市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控制方案。

  (四)拟订市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县(区)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市级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审核和审批,负责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日常管理,审核县级机关机构设置,协调市级机关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机关各部门与各县区之间职责分工。

  (六)拟订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配合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做好相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指导县(区)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市直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编制结构、领导职数、经费渠道等事项的审核和审批,执行省制定的事业单位编制标准。

  (八)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九)建立和完善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依法对市直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

  (十)负责市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 本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本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71.9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71.9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1.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5.95万元,增长6.23%,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264.9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64.9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8.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89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8.94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7.0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4.94万元,比上年增加8.94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27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97万元,包括:

  ⑴行政运行205.38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⑵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9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0万元,包括: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02万元,主要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68万元。

  3. 住房保障支出18.27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3.71万元,购房补贴4.56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初预算减少0.84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比2017年决算减少0.84万元,下降24%,主要是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2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临时加班人员餐费。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89万元,比2017年减少0.63万元,降低1.35%,主要原因是节约公用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办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