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rmzf-2019-00068 | 发布机构: | 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 |
信息名称: | 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08-28 | 成文日期: | 2019-08-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
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财务,负责市委机关11个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它们的概况分别是:
一、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1)负责推动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负责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具体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中央及省委、市委领导同志批示的传达督办落实工作。
(2)负责或协调配合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各部门,省及外省领导、省直机关各部门领导、外市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本溪政务活动组织安排。
(3)负责市委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市委领导同志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市委对外接待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市委文件、文稿、领导讲话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
(4)负责围绕市委中心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负责市委的总值班和应急突发情况的信息报送。
(5)负责中央、省委文件办理和市委文件制发工作, 负责市委日常文书处理工作,负责党政机关及其要害部门文件、信件传递工作,负责市委和市委办公室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市委重要决策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及市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业务工作。
(6)负责贯彻执行档案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对外以本溪市档案局名义依法履行档案监督指导、行政管理职能,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档案宣传、教育、科研等工作。
(7)负责贯彻执行保密方面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对外以本溪市国家保密局名义依法履行保密行政管理职能,开展保密技术检查,负责拟订保密技术措施,负责指导和监督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确立,依法组织指导、协调查处泄密案件,负责组织、指导保密宣传和培训工作,承担市委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市委主要领导活动会议新闻稿审核,编发市委机关刊物《本溪工作》。
(9)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
市委办公室内设科室17个,秘书科、信息综合室、综合一科、综合二科、综合三科、文电科、法规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综合服务科、科技科、业务通信科、督查一科、督查二科、党政群机关保密工作科、事业企业单位保密工作科、档案指导管理科、档案执法监督科。
3.所属事业单位
本溪市档案馆
(1)接收、整理市级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征集散失在国内外的与本溪有关的档案文件和史料;集中统一保管、公布开放、查阅利用馆藏档案资料,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推进馆藏档案资料信息化建设;开展档案编研出版和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承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展览的陈列与运行;接收整理、公布开放、查阅利用市政府公开信息等。
(2)编撰、出版本溪党史、市志、年鉴;征集、整理、编纂本溪地方党史专题和重要人物口述史(回忆录)及旧志、市情资料;指导全市党史、方志、年鉴编纂工作;命名市级党史教育基地,参与革命遗址遗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推动党史、方志、年鉴理论研究等。
(3)全市电子政务内网的规划与应用;全市电子公文安全传输系统、市委及市委办公厅网站、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的技术保障服务、管理与维护;市委机要文件和重要信件的传递投送;全市互联网及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信息系统、对外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实时保密的技术保障服务;编发《本溪工作》;市委正能量微信群部分栏目的保障及信息推送等。
市档案馆内设机构:党政群工作部、档案接收征集部、档案技术保护部、党史编研部、方志年鉴部、档案保管利用部(市人民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机要通讯保密服务部。
二、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1.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本溪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市委具体要求,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3)统筹指导协调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大主题宣讲。
(4)负责规划组织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拟订全市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督查全市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省新闻出版业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全市新闻记者证审核、发放、备案和管理。
(6)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全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
(7)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承担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8)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本溪对外宣传工作总体规划。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市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
(9)负责落实中央、省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部署及市委具体要求,拟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10)按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宣传文化系统领导干部,对各县区党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
(11)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
市委宣传部内设科室12个,办公室、信息调研科、理论科、新闻科、出版发行科、文艺科、宣传教育科、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网络宣传与评论科、网络管理与应急科、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科。
三、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的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1.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市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开展统战理论研究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业联合会、市侨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市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定全市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引导各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6)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协调处理民族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参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负责全市民族和宗教事务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措施的建议和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工作。
(7)负责对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管理少数民族群众性组织;保护宗教团体合法权利和教职人员正常教务活动;团结宗教人士,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活动,引导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协调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及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8)负责联系、培训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9)参与拟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0)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关于侨务工作的决定;调查研究全市有关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等工作;保护华侨归侨侨眷合法权利和利益。
(11)指导各县(区)委、市直党(工)委、国有企事业、科研院所、高校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县(区)党委统战部部长。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指导市工商业联合会工作。代管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领导市黄埔军校同学会,指导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
(12)处理涉台事务。
(13)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4)关于实绩考核工作的职责分工。市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并负责县区、高新区党建指标考核,同时承担市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市直部门的业务及党建指标考核、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县区、高新区业务指标考核。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委统战部负责各自系统有关单位的考核。
2.内设机构
市委统战部内设科室11个,办公室、政策理论研究室、民主党派工作科、民族工作科、宗教工作一科、宗教工作二科、机关党委办公室、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科、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科、台湾工作科、侨务工作科。
四、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的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1.主要职责
(1)组织全市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咨询论证,为市委决策提供依据、建议和方案。
(2)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和财经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处理市委改革委和市委财经委的日常事务工作。
(3)组织分析全市经济形势,了解、掌握并及时反映全面深化改革和全市经济建设的重要情况及问题,收集、编发和上报有关重要信息,为市委决策提供建议。
(4)推动、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和市委改革委、市委财经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5)牵头筹备市委有关改革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会议,协调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件和重要文稿。
(6)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党委系统的政策研究、决策咨询工作,负责全市新型智库建设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7)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
市委政研室内设科室5个,改革科、财经科、调研科、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咨询办公室。
五、本溪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1.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为市各文艺家协会和产业文联,做好联络、协调、服务工作。
(2)指导、协调所属文艺家协会及会员工作,加强其交流与合作。
(3)组织各团体会员开展文艺艺术理论研究,开展各种学术交流活动;组织评选表彰本溪优秀文艺人才和文艺成果,繁荣本溪文艺创作。
(4)组织文艺创作者,举办各类文艺活动,突出文联活动的导向作用和对群众性文艺活动的示范作用。
(5)团结本溪文艺家和广大文艺工作者,反映和听取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维护团体会员和本溪艺术家及文艺工作者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6)加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建设工作,探索文化产业开发工作。
(7)调查研究全市文艺界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为市领导决策服务。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市文联内设机构:办公室、组联部、创评部、机关党总支。
六、本溪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主要职责
1.主要职责
(1)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了解侨情民意,加强沟通,化解矛盾;加强对归侨、侨眷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为国家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2)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正当权益;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为各级侨联组织和归侨侨眷、海外侨胞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人大和市政协中归侨、侨眷代表、委员的人选推荐工作,为他们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提纲服务。
(4)促进海外侨胞来我市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来我市投资服务。
(5)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拓宽与台湾同胞的联系渠道;加强同港澳侨团的联系,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参与以地缘、血缘、业缘为纽带的侨胞社团联系活动。
(6)宣传党和政府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归侨、侨眷的先进事迹和海外侨胞回国服务、为我市服务的爱国爱乡行动;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我市兴办文教卫生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服务。
(7)研究提出市侨联的工作方针、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本溪市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9)依据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20号)和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4]25号)精神,侨联新增职责: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需要侨联更好汇集侨智侨力,吸引海外高层侨界人才回国创新创业;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加快走出去步伐,需要更好发挥全球华商网络的重要作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需要更好发挥广大侨胞在融洽同胞感情、增强民族认同方面的积极作用;传播中华文化优秀传统,增强中华文化在海外的影响力,需要更好发挥广大侨胞的特殊作用。
2.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1个,联络科。
七、本溪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1.主要职责
(1)管理社会科学界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2)组织开展理论、学术研讨活动和国内外学术交流。
(3)组织开展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工作。
(4)组织对社会科学界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论证和咨询服务。
(5)组织社会科学队伍培训工作。
(6)组织全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
(7)组织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评选先进学会和优秀学会工作者。
(8)编辑出版社会科学刊物及有关学术资料。
(9)负责对社会科学团体申请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八、中国农工民主党本溪市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1、主要职责
中国农工民主党本溪市委员会作为民主党派机关的市级组织,中国农工民主党本溪市委员会在中国农工民主党辽宁省委员会和中共本溪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从事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党员产生主要界别是医药卫生兼顾部分人口资源、环境、法律等少数领域成员。
2.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1个,办公室。
九、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台湾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1.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台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台工作部署。
(2)拟定全是对台工作计划,研究全市对台工作、涉台事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3)汇通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济贸易工作。
(4)协调有关处理涉台经济纠纷,保护台商的合法权益。
(5)指导、协调和管理与台湾的交流交往工作,联络台湾上层重点人士。
(6)台湾记者来本溪采访或本溪记者赴台湾采访,从事新闻交流活动的管理。
(7)本溪市台属联谊会联络工作;组织本溪市台湾问题研究进行相关理论研究工作。
(8)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台事件。
(9)统筹协调涉台法律事务受理台湾来信来访;管理涉台捐赠。
(10)指导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群团组织涉台方面的重要活动和重大事项等工作。
2.内设机构
经济处、交流处、综合处
3.管理单位
(1)本溪市台湾问题研究会
(2)本溪市台属联谊会
十、本溪市党史地方志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党史、地方志工作规划、制度,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
(2)研究宣传中共本溪地方党史、革命史。
(3)组织编纂、审定和出版地方党史、本溪市志和本溪年鉴。
(4)收集保存地方党史、地方志文献资料,开展新地方志理论研究,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5)督促、检查、指导县(区)和市直各单位党史地方志工作。
2.内设机构
市史志办内设6个处室,即秘书处、党史处、党史宣教处、方志处、年鉴处、机关党总支。
十一、中共本溪市委讲师团的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1.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在职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形势任务教育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进行监督。
(3)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制定的干部理论教育规划和工作部署,参与实施在职干部理论教育工作,承担在职干部业余学习培训。
(4)负责理论宣讲阵地的管理和审核工作,制定宣讲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规范,建立宣讲制度和宣讲阵地管理制度。
(5)开展理论研究,编写学习辅导材料。
(6)承担县区理论学习室有关业务指导工作。
(7)完成市委、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内设机构
综合处、学习指导处(宣讲组织处)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284.2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284.2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84.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22.78万元,增长5.48%,主要原因:工资调整,增加工资收入及保险、公积金等相关收入。
(二)支出总计4214.4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212.9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59.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6.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27.62万元,资本性支出49.99万元。
2.项目支出1.5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培训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54.52万元,增长3.80%,主要原因:工资调整,增加工资收入及保险、公积金等相关收入。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69.76万元
主要是工作开展进度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69.7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市委政研室年末外出调研等费用未及时到财务报销;二是《本溪工作》办刊经费年末拨入,未及时支付;三是市委统战部宗教工作跨年度开展;四是台联换届工作延期开展。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1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12.95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14.45万元,比上年增加154.52万元,增长3.80%,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增加工资收入及保险、公积金等相关收入。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83.2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59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83.21万元,包括:
(1)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事务支出4.50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4.50万元。
(2)群众团体事务支出37.10万元,主要是工资和福利支出37.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
(3)党委办公室(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199.26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675.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3.83万元,资本性支出39.99万元。
(4)宣传事务支出240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2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
(5)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2.35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202.35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5.59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5.59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2.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7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06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6.67万元,主要是行政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2.39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66.59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50.6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购房补贴15.95万元,主要是在职及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发放。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5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初预算少支出36.71万元,主要是严格按照市公务接待相关文件做好接待工作,减少接待支出,强化公务用车管理,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原因。比2017年决算减少32.48万元,下降29.83%,主要是严格按照市公务接待相关文件做好接待工作,减少接待支出,强化公务用车管理,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批次,保障外国元首来辽宁接待用酒,1.9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5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3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7.60万元,比2017年增加481.88万元,增长40.30%,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公用经费,保障机关有序运行。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5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2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3个,涉及资金1384.88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强化保障机制,形成绩效管理工作合力;完善指标体系,促进绩效管理质量提升;强化运营监控,提升绩效管理规范化水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